三包服務:
油漆件自購車三個月內出現3CM2以上的漆層自行脫落的,給予更換。(人為損傷除外)
電鍍件自購車三個月內出現1CM2以上的鍍鉻層自行脫落的,予以更換。(人為損傷除外)
電子儀表、調速把、剎把、助力傳感器在六個月內發生性能故障,經修復無法正常使用的,給予更換。
功能開關、電源鎖、喇叭、閃光器、繼電器等在三個月內發生性能故障,經修復無法正常使用的給予更換。
飛輪、鏈條、曲柄、中軸、鋁圈、后減震等在六個月內發生性能故障,經修復無法正常使用的,給予更換。(人為損傷除外)
鞍座、后衣架、前后閘、等在三個月內發生性能故障,經維修無法正常使用的,給予更換。(人為損傷除外)
三包服務項目及期限:
名稱 |
故障 |
使用期限 |
備注 |
電機 |
軸承破裂、
機殼開裂
繞組燒壞 |
有刷兩年、
無刷三年
電摩三年 |
本三包指有設計、制造、加工等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所發生的配件損壞,人為及其他因素造成的損壞不在本保修范圍內。(電機鋁輪車圈不再電機三包范圍之內,電動車電池前半年更換新電池,半年后更換調換電池。 |
車架、前叉 |
斷裂或脫悍 |
一年 |
控制器 |
性能故障 |
一年 |
充電器 |
性能故障 |
一年 |
電動自行車電池 |
容量不足60% |
一年 |
電動車電池 |
容量不足60% |
一年 |
電摩電池 |
容量不足60% |
六個月 |
不屬于三包的范圍和內容
用戶未按“保養及保修手冊”的規定使用,保養及調整造成的故障。
用戶自行改裝,拆修造成損壞,以及自行分解,使故障原始損壞,無法進行技術鑒定和分心的故障。
用戶使用,保管不當或未按期保養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故障。
無保修卡或者是卡,發票與實物不相符合的車輛。
易損件。消耗品不予“三包”。主要指塑件、燈具、閘皮以及在保修范圍內未列易損件。
保養及保養手冊上規定范圍之外的自行拆損件。、
未經特約維修站同意自行修理的費用。
車輛無法正常使用造成的經濟和時間損失,不方便帶來的損失。
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(如火災、水災、地震、雷擊等)
|